为了使东莞校区图书馆自修室座位得到更充分的利用,特对自修室座位施以以下管理规定:
一、自修室凭号入座。进入自修室请先在门口领取书签号码牌,离开时请归还。管理人员应登记离开时间,如超过半小时未返回,座位将被分配给有需要的读者。
二、每天11:40、21:10收回所有号码牌,8:00、14:30发放给已在自修室所有读者。
三、自修室内不准利用书包、书本、坐垫等物件占据座位,也不得预先为他人占位。人走物去,否则任何人都可按本规定清除占留物品。占留物品丢失责任自负。
四、自修室提供少量书架,读者如需要可将个人物品放置书架上,但管理员没有保管读者物品的义务,物品丢失责任自负。
由于有些时间段学生助理课程安排比较集中,图书馆无法保证每时每刻都有足够人手管理自修室。如遇到这种情况,还望大家理解并自觉遵守自修室管理规定。